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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
西美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 

西美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(2016修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西安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

一、 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,应有安全操作规程和
防护措施。实验室主任负责安全管理,切实做好防盗、防爆、防破坏、
防灾害事故工作,确保教学、科研顺利进行。


二、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存放与使用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和放射
性同位素等物品。
三、 强化用电安全管理,不准超负荷用电,要定期检修用电设备设
施。


四、 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等电器,确因工作需要时,
用后应立即关掉电源。


五、 凡有害气体排放的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安装通风、排风等
设施,配齐实验人员的劳保用品,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。


六、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必须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。


七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、用膳,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不准带与


工作无关的人入室。
八、实验室工作结束后,必须关好水、电、门窗。


九、实验室应建立清扫制度,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,严禁在实验室
堆放杂物。


十、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专人掌握,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
人使用。


十一、经常系统地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,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评比,奖罚分明,确保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。


十二、每学期教务处,学院的领导应对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执行情
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,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
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 年7月10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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