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实验中心综合实验区布展须知
1、展览布展时间:8:00至18:00。
2、布展人员由负责人带队进入展馆,学生布展须带学生证,其它协助布展人员,须由参展学生带领进出展馆。
3、布展时各单位应按指定展位布展,布展装饰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,展品不得超出展位,确保展览通道畅通。
4、布展开始,任何展品,展具不得出馆,展览期间由参展单位注意保护展品,如因参展人员或参展单位未按时进馆,展品损坏或丢失,责任由参展单位负责。如需物品带出展馆,须有参展单位负责人开据证明,经展馆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,方可带出。
5、展厅内严禁吸烟、严禁乱扔果皮纸屑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入馆,衣冠不整严禁入馆。布展结束后,各参展单位人员须将各自展位的垃圾清理出展馆。
6、严格遵守展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展馆工作人员安排,爱护展馆设施,请勿在展厅墙、柱、门、窗、地面及搭建展板上钉钉子、打孔、涂色、粘贴胶带;严禁私自接拉电源、违规安装插头或裸线引电。展位灯光线路须有绝源胶布材料包裹,不得裸露线头或随意架线,应安全操作用电,并只能在指定的电源位置上使用插头接插电源。
7、布展人员在布展期间须注意人身安全,搭建展品须稳固牢靠,防止伤及他人,如未按规定搭建,造成人员或其它设施损伤后果自负。
8、撤展须将各自展位的展品、搭建装饰物品及产生的垃圾清理干净,并将展位回复至初始状态。
9、布展单位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,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安全隐患者每人次罚款100元;在展馆内吸烟者每人次罚款50元。
10、未尽事宜可与实验中心办公室联系协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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